数据安全立法《四川省条例》首次提交审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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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,促进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,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转……6月7日,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开幕会召开,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志成就《四川省数据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相关情况进行说明,这也是该条例首次提交审议。

数据安全立法《四川省条例》首次提交审议

为什么要为数据安全立法?

据了解,2021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陆续出台,为数据处理活动明确了安全底线,同时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、各领域的创新应用,也为地方政府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留下了立法空间。

“四川数据开发应用前景广阔,特别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实施以来,川渝共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实验区,全省数字化发展取得长足进步。”刘志成表示,四川数据产业具备在国家大数据战略中先行一步的条件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,如数据资源分散、整体利用困难、需要加强数字化发展的促进政策、数据安全的法律保障等。

为有序推进四川数据资源利用,着力激活新元素、推进新治理、营造新生态,保障数据安全,加快建设网络强省、数字四川、智慧社会,保持四川在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中的领先性和主动性,充分发挥立法的保障、引领和推动作用,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即将出台。

103010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
记者获悉,目前的《条例》共分九章七十五条,分别是总则、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数据流通、开发应用、数据安全、区域合作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

“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是《条例》内容的一大特色。”据刘志成介绍,《条例》结合四川数据管理现状和需求,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数据管理主体责任,确保各司其职,齐抓共管。如《条例》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数据管理部门(机构),建立统筹推进数据管理的协调机制;003010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数据管理机构负责指导、协调和监督本地区的数据管理工作;003010还明确,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、本领域的数据相关工作,从体制机制上为推动数字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。

促进数据元素的有序流通也是《条例》内容的一大特色。据了解,《条例》明确,四川要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机制,推进各地区、各部门公共数据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开放,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,满足政府、行业、社会的数据需求。同时,四川将统筹规划数据要素市场,完善数据交易规则,发展数据资产评估、交易中介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。“《条例》还强调,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国家战略要求,与重庆在公共数据共享、标准互认、政务协同、成渝计算枢纽节点共建等领域开展合作,促进区域数据协同发展。”刘志成说。

《条例》还做了一个特别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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